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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奖助学金

国家奖助学金

1、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对象是全日制本科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特别优秀的学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的人数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每年下达的指标确定,奖励额度为每人每年8000元。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评定名额包括学校公共名额与学院分配名额,近五年名额有递增趋势。其中博士研究生与硕士研究生奖励金额分别为每人每次30000元与20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全日制本科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根据上级文件规定,国家励志奖学金适当向国家最需要的农林水地矿油核等专业的学生倾斜的相关要求。学校在名额分配时向地调班、矿调班适当倾斜。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的人数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每年下达指标确定。每人每年5000元。

3、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全日制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含预科生)。根据上级文件规定,国家助学金适当向国家最需要的农林水地矿油核等专业的学生倾斜的相关要求。学校在名额分配时向地调班、矿调班适当倾斜。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实际资助金额根据学生情况在每生每年2000元-4600元范围内确定,可分为3-4档执行,原则上按照认定等级给予资助,特别困难学生给予最高档资助。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4、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资助对象为全体基本修业年限内的已注册在籍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两个等级,一等学业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二等学业奖学金每人每年4000元,其中国家级重点学科和省级重点学科一等学业奖学金与二等学业奖学金的比例分别为80%与20%;其他学科一等学业奖学金与二等学业奖学金的比例分别为70%与30%。博士研究生国家学业奖学金每人每年10000元。

5、研究生助学金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资助对象为全体基本修业年限内的已注册在籍研究生。硕士研究生600元/人/月、博士研究生1500元/人/月,学校学业助学金覆盖100%研究生。

博士研究生一等学校学业助学金15000元,二等学校学业助学金12000元,三等学校学业助学金8000元。学校学业助学金覆盖100%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