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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香江学者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03-28 09:02:00   作者:xwdt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13年度“香江学者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的精神,为有效结合内地与香港的人才资源和研究资源优势,共同促进国家科技和社会经济发展,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与香港学者协会共同实施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每年选派一批博士后研究人员赴港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现将做好我校2013年度“香江学者计划”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香江学者计划”主要内容
“香江学者计划”每年选派内地博士到香港指定的大学,在港方合作导师的指导下,以港方大学合约研究人员的身份开展博士后研究,为期两年。2013年选派50人,资助经费为每年15万元人民币和15万元港币,主要用于支付生活开支、住房补助、科研补助、医疗保险及往返旅费。
“香江学者计划”人员视为内地派出单位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需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登记备案。
二、申报条件
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在职教学、科研人员,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年龄一般在35岁以下。
(二)获得博士学位(或获得校级通过博士学位答辩的决议证明),身体健康。
 (三)具备良好的英语能力。
 (四)拥有下列学术或科研经历之一:
1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等;
  2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加“863”、“973”、国家知识创新工程等重大科技项目;
  3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学术荣誉称号以及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获得者;
  4单位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或后备人才的重点培养对象。
三、遴选原则
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
四、申报程序
(一)岗位需求
申请人可查看港方提供的“2013年香江学者计划申报项目”(附件1),每人限报一个项目。
(二)材料要求
《“香江学者”申报表》(附件2)及主要证明材料复印件(A4幅面,加封面、目录,不装订)(一式一份), 《“香江学者”申报表》需同时报送电子版。
主要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科研学术类奖励或专利证书、重要的学术称号或荣誉称号证书、学术专著的版权页或重要学术论文等。
申报材料要简明,介绍性文字要准确、写实、重点突出。获奖成果需注明颁奖单位和获奖时间、等级、位次(用“位次/人数”表示);著作、论文需注明出版社、发表刊物名称,合著的需注明位次。
(三)时间要求
请各单位重视此次申报工作,并于3月22日前将申报材料提交博士后管理办公室(行政楼413)。
联系人:夏雪萍
联系电话:027-67884879/13871229119
特此通知

附件:1、2013年香江学者计划申报项目
2、《“香江学者”申报表》

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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